昨天下午三点多,我和母亲到银行存钱,钱分两眷,一卷是六千,另外一卷四千,如此两卷钱,是母亲用’布卷住
更新时间:2016-07-09 10:07:20
问题描述:
昨天下午三点多,我和母亲到银行存钱,钱分两眷,一卷是六千,另外一卷四千,如此两卷钱,是母亲用’布卷住存放的’。老人在家数了好几遍,整整一万。到银行后我也数过,钱的数目整整一万。取出土地流转款五百块钱,母亲又凑了五百块钱,整一千块钱,然后我数点过整一千块钱,就这样一万一千块钱,分两次递给了工作人员。银行工作人员用点钞机点过,说是一万零九百块钱,明明一万一千块钱怎么转眼之间就少了一百块钱呢?我对银行的工作人员有怀疑,是他借职务之便动的手脚,因此我们产生口角纠纷,工作人员百般抵赖,在工作台和地底下装模作样地找,而且理直气壮一口否认!我相信母亲和自己的眼睛。我说把你们的领导叫来评评理,要不就调监控,有人说我没资格看监控,那就通知派出所来处理,我说行,等派出所来了再说吧!当时银行就一男一女俩个工作人员,是其中一个男的给办理存款的。此时的银行,等着办业务的四五个人,看到有纠纷,他们走了说等会再来办理。只剩下其中一个等着取款的人,再就是我和母亲,我坚持自己的原则,等着工作人员或者派出所来给处理,银行的男职员看到我的态度坚硬,然后看看没啥人,就态度缓和了,说,对不起!这一百块钱在这儿。不知道他从哪里拿出的一百块钱,给我补齐了一万一千块钱存上了。事后我在想,国家设立的金融机构,银行信用社难道没信用了?这种见不得人的勾当,在银行暗地里也存在着?一百块钱不是大事,可意义就不那么好说了!身为国家人员尤其是银行的主管,坚守自盗窃取不义之财,民间有种说法,逮住一回是百回。农村的老年人和不识字的人多的是,难道这种事情就我遇到了吗?为此,想问问,像银行的工作人员故意犯罪,应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故意和无意一字之差,可意义上就不是这么简单了是吧?特此咨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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