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项目持续亏损,股东产生分歧,经营难以为继,甚为可惜。我可否以执行董事、法人代表身份,采取委托经营方
更新时间:2016-07-06 16:48:34
问题描述:
因项目持续亏损,股东产生分歧,经营难以为继,甚为可惜。我可否以执行董事、法人代表身份,采取委托经营方式,委托另一企业经营,并在条款中将关键问题约定,如:几年内不得干涉经营自主权;亏损期、平稳期、营利期的权利义务等。为的是能保证项目的平稳发展。此做法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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