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法人伪造当地工商局印章,伪造合伙股东签名提供虚假材料并把伪造的工商局印章加盖在这些虚假材料上提
更新时间:2016-07-22 11:52:29
问题描述:
请问:法人伪造当地工商局印章,伪造合伙股东签名提供虚假材料并把伪造的工商局印章加盖在这些虚假材料上提供到省工商局把原来的合伙企业注销,然后用注销后的合伙企业资产重新设立了属于原法人自己的有限责任公司,我现在在这个新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就没有股份了,我已经到公安局报案了,并且也就他伪造国家印章一事立案侦查了,请问法人这种做法是否也同时构成了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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