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人在福建打工五六,现在有两个小孩,妻子一直没上班,今年小孩在家,我跟老婆出门打工,今年不到半年,
更新时间:2016-06-25 13:38:02
问题描述:
因本人在福建打工五六,现在有两个小孩,妻子一直没上班,今年小孩在家,我跟老婆出门打工,今年不到半年,从来没吵架过,她讲回家带小孩,我送她上车,到贵州直接去娘家呆两天,才去我家,不知道怎么回事,跟另外一个人在一起,可是我没正据,后来叫她来福建,还没到三天时间就跑去了,现在打电话关机,后来找人帮忙,联系到她跟那个人在一起,她没接我电话,是那个男人接,我找她这段时间已经痩了三斤多,这是她家搞关系才走的,我没同意离婚,现在婚姻自由,我想要她赔偿,她跟我在这五六时的生活费用,还有青春费,两个小孩我不能让她带走一个,让她付一个小孩抚养费,养到十八岁,孩子还读书的话,还要付生活费,还有她年龄到发款一个付一半,小孩抚养费一次付清,方可离婚。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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