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涉外婚姻,2012年底在中国注册结婚
更新时间:2016-06-19 15:15:56
问题描述:
我是涉外婚姻,2012年底在中国注册结婚,丈夫是荷兰人,我们未在荷兰注册。有小孩4岁,中国户口。一直生活在中国。2013年开始,丈夫开始有严重家暴行为,有时候因为他自己心情不好,如果是喝酒后就更严重,我轻则皮肉淤青,曾经鼻子被丈夫打骨折,有一次由于丈夫对我家暴后,我顶嘴,他竟要带走小孩,于是我追去停车场拦住他的车子,可是他仍然启动车并开车将我撞至挡风玻璃,可是我碍于面子,没有报警。同时丈夫每天对我进行谩骂,无论小孩是否在场,他都不停骂:中国人 都要去死,中国人都是狗等,对小孩影响非常不好。由于目前我和丈夫在一起工作,所以每天白天到晚上无时无刻受到精神上折磨,甚至是走在路上,没有人惹到他,他只看到中国人,就会用英文跟我说中国人很脏,中国人要去死,或者电视上看到中国人的新闻,就对着我大骂。我真的受不了了。我要崩溃了。请问外籍人可以受到中国法律的约束吗?如果他家暴,我国的法律能怎么去处理他?如果我要离婚,小孩会判给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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