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权属纠纷
更新时间:2016-06-13 22:34:03
问题描述:
我家现居住弄房宅基手续是1992年我爷爷以我叔名义申请的(而我叔在申请宅基地时户口已迁出村集体转为城镇户)。宅基下来后闲置未建房。而我父亲一直为本村村民,因为我家俩孩子,恰好我叔此时不再需要这块宅基地,就将宅基买下,审批宅基手续款及地上物料款一并给付我叔,鉴于亲兄弟情义且双方法律意识均淡泊,并未写合同,只是另外两个叔叔和大队知晓此事。1995年,我父亲将房建好并一直在本村长期稳定良好居住至今,与我叔也一直有来有往,20多年毫无争议。房本(红色《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1999年签发)大队从有关部门那一直未办下来,2012年我父和本村另外几家向大队缴纳400元钱房本补办费,有收据;2013年从大队领回房本,但是该房本名字是我叔的,我父向我叔提起过户改名一事,遭到其拒绝。我叔听信村里建设新民居传言,承认当年宅基手续和地上物料款已给(有录音),却索要宅基地的“地钱”,辩称当年“地钱”我父未给,然当年其转让宅基时双方已谈好,未涉及到所谓“地钱”,我方认为是不愿过户才编造出地钱的理由,谈话中他多次谈到以后拆迁怎样怎样的言语,已录音。请问若起诉,我们能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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