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到民政局协议离婚,协议书上写明房子归女方所有,(但此房产证上写有男女双方的名字,且此房是男女双方
更新时间:2016-06-12 11:37:55
问题描述:
二人到民政局协议离婚,协议书上写明房子归女方所有,(但此房产证上写有男女双方的名字,且此房是男女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的,)离婚后因此房还有按揭就办不了过户到女方名下的手续。离婚后男方偷偷拿此房产证去抵押,如果抵押人到法院起诉执行此房的话能行吗?女方能到有关部门告示此房产证丢失,重新补办一本吗?法院还能执行此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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