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十八年,单位没办理五险一金
更新时间:2016-06-08 13:12:39
问题描述:
我于1998年进入林场工作至今,单位性质为自筹事业编制,但我没有入编,18年的工作中与单位的其它普通正式员工一样的工作,由于单位效益不行,前面十几年的工作中我拿过300元,600元的月工资,近两年才拿到二千七百多元,惨啊,快到四十岁了,正是上有老要孝敬,下有小要养的时候,以为工作稳定,工资会有所提高,谁知,湖北省国有林场改革又开始了,我工作的林场被纳入了公益一类性质单位,其它的正式员工都可以纳入我们县财政预算,像我这种无编的人员,本来场领导希望借这次机会解决我的编制问题,结果县里开县常委会的时候,县编制办以编制内没有我为由,场领导送交的改革方案被否定,这样我基本就失去了进入编制内的希望,十八年的工作换来这种结果,真是有点绝望了。现在场领导叫我一次性买断十八年的工龄后,让我进入劳务公司,林场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我以劳务派遣工的形式继续安排我的工作,明说了工资要比正式员工少的多,
我现在的想法是不买断工龄,因为中央出台的国有林场改革方案中专门提到有一条是不搞强制一次性买断,我本人不同意,不签字他们应该把我没有办法,虽然入不了编制内,我要求林场与我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为我和林场其它有编制普通员工一样的工作,这样连续工作了18年了,有正式的劳动合同我就可以要求同工同酬了吧。这样我与编制内的员工工资待遇应该相差不大。同时我还要求林场为我补办上18年的社保,18年来没有为我交上任何保险,虽然我知道现在没有临时工这种说法了,但在有些人眼里我就是低人一等,真是受够了,
我在想如果林场现在强行和我解除劳动关系的话,给我的经济补偿应该包括哪些方面 ,单位一直没有给我交社保,我应该可以要求得到有关社保方面的补偿,我知道应该可以得到,就是不知具体包括哪几个方面,具体的有多少金额,上有97岁的老奶奶,64的妈妈,还要养活老婆和女儿,我希望能得到我应该得到的全部经济利益,
这些就是我的一些想法看法,不知合理否?肯请您这位专业律师帮忙解答,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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