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与买方(本人为卖方)通过房管局交易一套60平房屋,已结清全部房款,过户时买房没有要求卖方迁
更新时间:2016-06-02 16:32:01
问题描述:
2015年与买方(本人为卖方)通过房管局交易一套60平房屋,已结清全部房款,过户时买房没有要求卖方迁出户口。2016年6月1日,买方要求我们迁出户口。请问:
1,是否有法律相关要求卖方必须迁出户口
2,是否存在赔偿问题
3,是否可以办理一房两户
4,卖房现在没有落户地方,怎么办理户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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