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男方不付抚养费不探望孩子,怎样给孩子改姓名
更新时间:2016-06-02 08:56:50
问题描述:
结婚时,男方隐瞒自己患有不可治愈的重大疾病。
在离婚之前男方就对孩子不闻不问,离婚之后男方不付抚养费不探望孩子,男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都在女方这里,孩子也上户口满了3年,但是派出所说男方不到现场签字,不能给孩子改姓名。女方请求男方去派出所,男方百般刁难女方,拒绝和女方一同前往派出所为孩子更改姓名。该怎么办呢。谢谢律师。
补充:女方的父亲在双方离婚之前查出患有肺癌,男方就对女方父亲不闻不问了,再加上男方婚前隐瞒自己有病,对孩子也是漠不关心达半年之久,所以促成了女方向男方提出离婚。
女方家境普通,经济负担较重,所以在此请求法律援助,如能帮忙改孩子姓名,不胜感激,祝愿律师身体健康工作顺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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