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撕扯电线引起火灾死亡。房东有责任吗
更新时间:2016-06-01 18:43:35
问题描述:
法院判决书认为,原告亲属郭**,牛**与被告李**,牛*林合租门市房,共同承租人应当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注意预防火灾发生。由于双方均未尽到预防火灾的安全义务,导致本案火灾发生,根据公安消防部门现场勘验及调查的情况,郭**,牛**违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在该门市房留宿,撕扯电线,封闭二楼窗户是造成事故人及其儿子死亡严重后果的直接原因,存在重大过错,对损害后果的发生应承担主要责任。被告李**,牛*林作为共同承租人在该门市房存放大量化学试剂,药剂,仪器,更应高消防安全意识,对于合租期间违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未落实消防措施发生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存在重大过失,也应承担相应责任。被告房东作为该门市出租方,对于承租人承租期间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监管疏失,对火灾造成的损失应承担相应责任。 判决如下:被告李**,牛*林赔偿原告48万元。 被告房东赔偿16万元。 请问房东应该赔偿吗?,门市现在还被原告锁着。按照传统房子里死过人,被认为是凶宅。周围商户都知道此事。房东该怎么办。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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