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10月本人通过**贷款公司分期买了辆车。有过两次逾期,都及时处理了,今年五月份,**公司
更新时间:2016-05-28 21:47:53
问题描述:
你好,14年10月本人通过**贷款公司分期买了辆车。有过两次逾期,都及时处理了,今年五月份,**公司在为做任何通知的情况下,把车偷走了,我去协商解决,要求我负担10000元的收车费用,12000多的违约金,目前我还欠贷款28000左右,**公司要求我一次性支付这些费用。一个月内不支付拍卖车辆。请问他们的收费合理吗,合同写的什么我也不清楚,当初就没有给合同复印件。报警也不受理,我想拿回我的车还有别的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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