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生2016年4月27日,甲方与乙方于2015年签订三年土地承包合同,甲方是土地拥有者,已方为承包
更新时间:2016-05-31 12:56:33
问题描述:
事发生2016年4月27日,甲方与乙方于2015年签订三年土地承包合同,甲方是土地拥有者,已方为承包方,在签订合同的第二年(2016年),乙方将合同内已经明确标出36垄的土地现在只盛35垄,问:乙方是否违约,甲方能否收回土地使用权,或者要求乙方做出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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