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岗期间单位不发工资,而且让我个人全部承担五险一金(包括单位缴纳的)年约25000元,我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6-05-23 17:12:31
问题描述:
我是市烟草公司劳动服务公司职工,因与爱人两地分居,于02年按单位规定不上班完任务,销售任务完成领取年度工资,05年初,单位换领导后称效益不好要减员增效,重新竞聘上岗,未能聘上的待岗(无工资,并自行交纳五险一金)。我因在外地照顾孩子没有参加应聘,另外单位其他几名同事也没参加应聘。05年底,单位为那几名45岁的同事办了内退。今年初,单位财务电话通知我交纳个人部分保险共计8000多,可过了几天又告知我要交纳25000多元,说8000多是个人应该交纳的,还有15000多是单位缴纳的,这些要我个人全部自行承担交纳,想问:一是待岗期间单位不给发一分工资是否合法?二是让我一年个人交纳25000多无保险是否合法?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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