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制衣厂工作两年,今年是第三年了,本享有带薪年假,后来,因为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厂方表示未
更新时间:2016-05-21 11:05:03
问题描述:
你好,我在一家制衣厂工作两年,今年是第三年了,本享有带薪年假,后来,因为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厂方表示未做满三个月要扣除年薪,实则已做了83天,差7 天满三个月,所以我提出做满再走,且多做了一个月,后来,厂方又改口,要做满半年或一年才可享受带薪,我又没有签合同,只有厂里发工资的条子,能申请到赔偿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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