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才能离婚?
更新时间:2016-05-15 10:09:16
问题描述:
原告,安*芳,女,1952年7月8日出生。被告,马*福,男,1944年12月12日出生。
原被告均是二婚,于1990年经人介绍于1990年11月28日在河北南宫市凤岗办事处办理了再婚登记并开始同居生活。婚前原告育有两女,一个10岁,一个4岁。婚前被告育有一子,8岁,婚后两人没有再生。
结婚前承诺有房,婚后才知被骗,为了生活,原被告于1999年以共同财产建造房产一处,2010年被告瞒着原告更改房产证写上其儿子姓名,其儿子结婚后经常打骂原告,将其赶出家,原告经常外躲,邻居皆知2008年因被告办退休,(不给原告办退休 )居委会把一家的低保抹去,当时协商一个月给原告300元顶替低保。
注明(婚姻期间被告不把任何金钱交于原告保管)
2013年3月因被告儿子儿媳打骂赶出家门,原告被逼无奈跑去女儿家生活,期间几次生病,距今3年之久被告没有金钱给予没有电话关心,不管不问。
2016年春节原告回来拿衣服,被告不让进家门,东西不让拿,动手打骂……原告害怕跑出家门,长期原被告未共同生活,如今夫妻没有任何感情,没有和好可能,故提出离婚,被告不同意,原因是索要原告两女抚养费。
请求律师援助…目前已经起诉被告,综上事实所述,怎样才能离婚,房子怎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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