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1日早上7点15分,我骑电动三轮车正常行驶,对方骑电动车?逆向行驶撞倒自己还受伤,
更新时间:2016-05-05 14:08:40
问题描述:
2015年12月11日早上7点15分,我骑电动三轮车正常行驶,对方骑电动车?逆向行驶撞倒自己还受伤,交警支队判决书下来让我付次要责任,判决警官同意我给主要责任1000元赔偿,可是来勘察的警官说少了,主要责任者说1000元在他的眼里不是钱,还把我上述法庭了!我该怎么办,要赔多少钱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