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诉法解释388条(三)在原审庭审结束后形成,无法据此另行提起诉讼的要求再审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6-04-28 14:45:18
问题描述:
此证据"形成"是民事纠纷中请求再审条件之一,从时间上若是在二审宣判完后(二期期间因主要证明人当时羁押看守所不让约见无法取证,也未申请法庭去取证。现该主要证明人被判刑才能约见后出具证明)此主要证明日期是二审之后的,但此证明却足以推翻原判决。。那么问各位律师,现要求再审,从证明日期上这是后来形成的,算是新证据吗? 否则又如何理解 "在原审庭审结束后形成。。“中这个”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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