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原件被毁
更新时间:2016-04-29 17:01:30
问题描述:
爸爸得了食道癌,所以立了遗嘱给我们五姐妹,第一份是立给两个儿子,已公证。由于爸爸在家吃不下饭,饿了四天,没人管,后来是女儿把他带到香港来抢救,手术成功后,爸爸获得重生,很开心,于是重新立了第二份遗嘱,两个工厂地皮和固定资产按比率分配给五个孩子,写得清清楚楚。也叫我们女儿传了身份证和送上公证处,公证编号都有了,后来因为二姐名字给写错,需要修改,爸爸的手被摔断了,遗嘱拿下来后,迟迟没有再送上去。妈妈已遗嘱没公证为由,毁了第二份遗嘱,不给女儿分。我们只有公证处的复印件,但是爸爸来不及签名,请问这样的遗嘱还有法律效力吗?幸好爸爸第一份遗嘱写得不清楚,两个工厂的地皮购买公司名,是非经营的公司名,所以儿子无法变更为他们的,注定这部分是五姐妹平分,可是他们通过手段又夺走了。请问我们还能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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