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边是分公司,总公司在上海。入职不满一个月就签订劳务派遣的劳动合同后便收回总部了,过了几个月后我
更新时间:2016-04-23 08:30:23
问题描述:
我们这边是分公司,总公司在上海。入职不满一个月就签订劳务派遣的劳动合同后便收回总部了,过了几个月后我们问人事她却说:“总部说了没有任何特殊情况不能退回合同原件”。然后自从那以后拖欠工资就开始了,起初是2个月发一次到现在(2016年4月22日)还没发2016年任何一个月份的工资,同时除了没有劳动合同原件外,也没有工资条(发工资时转账的),工牌和工服。请问各位律师们我该怎么向公司要回我应得的工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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