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件一级法院能立案,开庭并判决么?
更新时间:2016-04-27 09:23:04
问题描述:
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书》结论是“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当事一方向一级法院提交的《起诉书》诉求是”不存在劳动关系“,只字未提仲裁结果,利用了针对“劳动合同关系”的《仲裁书》,发起了针对“劳动关系”的诉讼。一级法院居然立案、开庭、审理了,并判决支持了起诉诉求。明显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我对此提起二审上诉,胜算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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