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购商品房,2014年通知收楼,由于收楼时发现有墙壁渗水现象,要求开发商进行处理,处理完再
更新时间:2016-04-20 18:00:47
问题描述:
2013年新购商品房,2014年通知收楼,由于收楼时发现有墙壁渗水现象,要求开发商进行处理,处理完再收楼,之后开发商一直未通知再次收楼。2014年底售楼处通知可办理房产证,且同年年底拿到房产证。近期接物业管理处通知要求缴交两年的物业管理费。请问开发商一直未通知我收楼,未交钥匙,物业管理方也未与我签订物业管理协议,能要求我缴交管理费吗?如果能,我需要缴交两年的管理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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