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农村的,现在住在城市里,我爸爸当时和村里另外个人(下面
更新时间:2016-04-21 15:48:42
问题描述:
我们是农村的,现在住在城市里,我爸爸当时和村里另外个人(下面称为乙方)私下换了下地基,各自造房子,当时是口头的,没有任何协议,然后土管所里电脑登记的是我们现在造的房子下面的地基还是乙方的,乙方自己又新批了其他地方的地基去造房子了。等于是我们的地基上是空的,没有房子,而乙方地基上的房子是我们造的,现在我爸爸已经不在了,我让我妈找乙方去写个协议,对方不太愿意,意思是现在反正全村人都知道的,这个房子是谁造的,又不会来赖的,以后子孙手里就管不了那么多了,让他们去好了。那我想这个以后万一要碰到拆迁什么的,很麻烦的。土管所里意思是换不过来的,必须双方到土管所去办理过户的,对方肯定不愿意,也嫌麻烦的,我意思是现在写个协议,证明下,这个地基上的对应的房子是谁造的。
然后还有个问题就是,就算有了这个协议,现在当然是没事,但是等村里老人都差不多没了,全部是我们这一代或者我的子孙下代了,这个协议还有效果吗?他们的子孙可以不承认啊,说这个不是他们的爸爸或者爷爷写的,是我们找人签的字,死无对证的,他们也可以把他们留的那份协议毁了,就说根本没有这样一回事,那到时候就我们一份协议,也没用啊。这个不是法律漏洞吗?我也考虑了要不要我的手印和乙方儿子的手引都按着,但是等我们都没了,子孙那代这个协议不就又没用了吗?那不是没有永远的协议了?有什么解决的办法吗?我也想过写3份,村干部也留一份,但也是没什么用,因为村干部那里签字和盖章很好说话的,都很熟悉的,现在都说好了,到时候直接过去让他写下盖个章就完事了,那这样乙方不是也可以说是我们私下写好了直接找村干部去盖章签字的吗?那这个协议还有用吗?主要是乙方现在还不太愿意,总在回避这个事,虽然还没完全否决,毕竟现在当代人和全村人还在,不敢明着赖的。对方总是以麻烦为理由推脱或者人不在,因为也是常年在外打工的,只有年底了回家过年的,我才想到为了不让他们有借口说麻烦,直接写好协议了,让他们直接签字就行了。这样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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