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权房动迁,承租人过世,请问谁应为动迁安置人员
更新时间:2016-04-19 10:05:43
问题描述:
承租人于动迁公告之日前五个月过世,此房屋现有户口为承租人女儿(已婚有一女儿,其女儿户口不在该动迁房内)及承租人母亲,原承租人配偶事实居住,配偶户口位于本市另一处面积小于15平方的使用权房内。现在想请教一下,安置人员是否只有有户口的两人?还是可以认定原承租人配偶也为安置人员?动迁组这边的回复是安置人员只有有户口的两人,但是已过世的承租人可以上动迁协议,那最终如果分配的话,给原承租人母亲三分之一也为合理?如果女儿遭起诉的话,是不是胜诉可能性也很大?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