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肺癌晚期患者,在公司做了8年,2006年1月入职,2014年6月体检确症肺癌,公司给我
更新时间:2016-04-15 23:28:06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一名肺癌晚期患者,在公司做了8年,2006年1月入职,2014年6月体检确症肺癌,公司给我说是做满8年的医疗期是:15个月内可请9个月假,之后我请假,或打化疔,或住院,并坚持上班,公司按100℅发工资,并坚持到2016年2月上班,因当时我病情严重,嗓子声音哑,发不出音,因此为了休养,我与工厂协商,提出退职,但希望得到补偿,当时是以做满10个月补了10个月工资,在今年三月办了离职手续,厂家的意思是要我写自愿辞职才补10个月,我想问的是:1.医疗期是多久?2.我想办病退,今年46岁,我:70年12月生,男,不够50岁,社保局说不到病退的年龄,不能办理病退,也沒有因病退职的说法,也不可以领失业金,说是我自愿辞职,我觉得很吃亏,请问还可以补救吗?工厂的做法及补偿合法吗?我希望按劳动法办,请给与指导!谢谢!我姓刘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