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于15年11月25曰登计结婚,于本年12月30日搬出了家,因为发现他有第三者,第三者转发了老
更新时间:2016-04-18 09:33:43
问题描述:
我和老公于15年11月25曰登计结婚,于本年12月30日搬出了家,因为发现他有第三者,第三者转发了老公发给他的短信和暖昧微信给我,这个能否作为证据,还有16年4月6日我回到他家发现了女人用品裤袜和性用品,这个能否算证据。我要求与他离婚,是否可以得到陪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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