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4年6月24号结婚,当年9月16号生一女儿,现在因夫妻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女儿随她妈生活,但是她
更新时间:2016-04-08 15:58:12
问题描述:
我2014年6月24号结婚,当年9月16号生一女儿,现在因夫妻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女儿随她妈生活,但是她妈是外地偏远农村的又是北方,又无工作收入,而我是南方市郊现在买了城市里的商品房,有工作有收入,现在我付工资的百分之二十给女儿的生活费,我想要回女儿到城市与我一起生活,不要前妻付孩子的抚养费,请问这样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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