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方,2014年1月6号结婚,因性格不合,我要离婚,协议不成,2016年4月5号请了律师,把我的
更新时间:2016-04-07 13:48:51
问题描述:
我是女方,2014年1月6号结婚,因性格不合,我要离婚,协议不成,2016年4月5号请了律师,把我的情况一一跟他陈述了,但我问他的问题他都没有确切的回复。双方没有共同财产,没有小孩,没有债务。结婚时也没有彩礼,就是结婚时男方给了我一万块,请问我这种情况能离吗?大概多久能离?离了需要赔偿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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