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本人于2016.3.11在十字路口骑摩托车拐弯时
更新时间:2016-04-06 14:38:19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本人于2016.3.11在十字路口骑摩托车拐弯时候蹭到一女性,当场对方要求去中医院拍片,显示结果骨折,医院打了石膏。第二日对方要求去政和县土医生治疗,政和医生拍片显示未骨折,骨膜损伤,开了20天药物治疗。4.1对方自己去县医院拍片 显示正常。4.5对方自己去县医院做核磁共振,显示脚跟有积液,疑是骨髓水肿,对方要求我陪其去福安医院做进一步治疗。请问,我现在可以拒绝其要求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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