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制问题咨询
更新时间:2016-04-03 16:25:54
问题描述:
我公司是国企制造业,之前的零部件加工任务都是外发给私营企业生产的,今年我公司要进行企业改制并上市及搬迁,现在企业一份为二,设计和营销成立新的公司,员工全部平移进新公司,新公司还是原来单一的国有资本并加入集团公司上市。生产制造和货物发运也组建新的公司,并且搬迁到外地去,新公司有三方资本组成,分别是本企业加地方政府加私营企业,而这个私营企业就是之前和原公司有业务来往的私企,并且还担任总经理要职,然后生产制造和发运部门的员工要全部买断工龄后再双方自由选择是否去新的合资公司。请问我公司邀有业务来往的私企组建新公司以及有私企家人担任总经理是否合法。生产部门和发运部门的员工不管多长工龄都得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而不能平移到设计和营销部门是否不合理或涉嫌违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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