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员工享受生育津贴事宜
更新时间:2016-03-30 17:33:24
问题描述:
本人目前在一家私人公司上班,2014年4月14号进入本公司,2014年7月份公司开始为我缴纳五险,2015年7月7号生了一个女儿。
按照国家规定本人该享有生育保险机构所发的生育津贴,但由社保局打到本公司账上的11505元生育津贴,公司找各种理由不给发。
入职所签劳动合同2份都在公司里放着,我们上班没打考勤,保险是做满3个月后买,手里只有一份生育津贴费用分割单和转账单复印件,请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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