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意向书后用人单位改变职位薪酬是否属于违约?
更新时间:2016-03-28 18:22:14
问题描述:
2016届应届毕业生,2015年与某国企签订就业协议书与就业意向书,但协议上未约定具体岗位与薪酬,现接人事通知因公司换任新董事长对岗位要进行调整,将原来的一年见习期调整为下放到基层工人岗位进行三年锻炼,薪酬与工程款挂钩,让再次考虑是否要进入公司工作,如果不则协商解约。请问这种情况能否属于用人单位违约?可否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双倍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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