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派遣合同中如何避免常设机构的风险
更新时间:2016-05-21 07:03:51
问题描述:
我公司要求境外关联公司派遣两名部门经理来华工作,签约的派遣合同中需申明清楚哪些问题可以避免被税务机关认为是常设机构?
合同中已经申明清楚了1.责任风险由我公司承担,派遣人员绩效考核工作要求由我公司决定2.工资和社保由境外公司代垫,收到发票后我公司偿还境外公司,没有附加的利润率3.与派遣发生的全部费用由我公司承担
关于境外社保和境内社保 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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