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年前谈了一个女朋友,之后我们在一起两年,在这期间我
更新时间:2016-03-24 11:20:59
问题描述:
您好,我一年前谈了一个女朋友,之后我们在一起两年,在这期间我们同居过,双方工资都是在一起花费的。现在我们分手了,女方要求给予补偿。女方表示需要我平摊租房的费用,买电动车及电脑的费用,以及买衣服的各种费用,否者就要到我家里来闹。但是,由于双方工资都是在一起的,一起用,凭什么现在要求我来负责。如果不给女方,女方表示还要到我家里找我父母来闹,我该如何让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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