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补偿
更新时间:2016-03-15 16:59:34
问题描述:
您好,想咨询一下拆迁补偿的分配问题。我母亲以前单位的房子列入棚户区改造,有2间平房,目前母亲已去世,房子是单位的,我们没有房产证,拆迁补偿政策还没下来,但已进行拆迁登记。目前只有我哥哥的户口在那,偶尔居住。但登记时候我们兄妹4人及父亲的名字都写上了。请问这种情况下,
1)如果拆迁政策是按面积补偿,我们兄妹及父亲户口不在拆迁房的有权利获得拆迁补偿吗?
2)如果拆迁政策说明是按户口补偿,我们还会有机会要求兄弟姐妹平分吗?
3)如果可以平分,是不是要在签拆迁协议的时候就把所有人的名字都签上?
4)如果必须通过起诉分配房产的话,需要等补偿的房产下来吗?还是需要在签拆迁协议之前拿到判决书?
5)如果我哥哥本身已有一套住房,有房产证,会影响他获得拆迁分房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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