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承诺写入调解书后,还可以改赠他人吗?
更新时间:2016-03-08 11:23:25
问题描述:
母亲现在居住的房子,房产证上是父亲的名字, 父亲已经去世多年。其中,母亲占43%,大儿子占30%。母亲之所以赠房产给大儿子,主要是大儿子天天吼她,对她进行精神折磨,还以跳楼自杀相威胁。在这种情况下,母亲被迫写了遗嘱:在她去世后将房子中属于她的43%的份额赠送给大儿子。这个赠与还写入了法院的调解书。而实际上,从1997年父亲去世起到现在十九年间,大儿子从未出过一分钱的赡养费,态度还很恶劣。恰恰相反,小儿子一直在支付赡养费,一直照顾母亲的生活。
大儿子的妻子十年前就已经去世,现有一个30岁的女儿。
现在,大儿子先于母亲病故。我的问题是:
1.受赠人不存在了,母亲可以取消此前的赠与,改赠给二儿子吗?
2.母亲有权继承大儿子的份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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