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年二月十三日六点四十五分,雨天,我女儿从岳阳驾车回长沙,途经319国道岳阳段,在自己主干道,发现
更新时间:2016-02-25 09:50:17
问题描述:
在本年二月十三日六点四十五分,雨天,我女儿从岳阳驾车回长沙,途经319国道岳阳段,在自己主干道,发现一不明物体摆放路中央,刹车不及,直接压过去了,马上被人拦下,下车才知是前车发生交通事故,把人撞死,没有设置任何标识,我车从死者小腿压过去了,不知道要承担多少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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