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新港办事处的村民,2013年庄里拆迁,2014年离婚,2015年再婚,前妻户口没有迁走,现在的妻
更新时间:2016-02-19 18:55:34
问题描述:
我是新港办事处的村民,2013年庄里拆迁,2014年离婚,2015年再婚,前妻户口没有迁走,现在的妻子的户口已经迁过来了,现在牵扯分房,港区说,现在的妻子不能享受拆迁待遇,说没有她的房子,喔说地款就有她的房子没有,他说因为前妻已经享受了待遇,我说,当初我老婆迁户口的时候,你说交了罚款,就可以享受一切待遇,现在说没有,为什么要叫我交罚款,他说现在的政策就是这,只能享受一夫一妻制,我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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