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房产开发商借款,以签署房产买卖为名,约定房租(实际就是4分利息)给付8个月,再没给,后来签署
更新时间:2016-02-11 14:31:09
问题描述:
律师好!房产开发商借款,以签署房产买卖为名,约定房租(实际就是4分利息)给付8个月,再没给,后来签署还款计划把前期所欠房租(利息)写入本金,后又写了一份借条本金是第二次签署的数额,约定利息24%,到期没还,起诉后,对方不承认第二次,第三次的本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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