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6年2月5日17点40分左右开一面包车在澧县小渡口利红加气站附近被一摩托车追尾,导致我车后保
更新时间:2016-02-07 16:50:38
问题描述:
我2016年2月5日17点40分左右开一面包车在澧县小渡口利红加气站附近被一摩托车追尾,导致我车后保险杠,尾灯受损!对方无损。当时经忇商无果报警后,在处理过程中对方车主连双证都未出示,倒是把我的证给押在交警手里,处理结果是:1,对方赔二百算处理完事。2,把双方车辆给扣至年初八再处理。当然从外地打工回来过春节的我显然无法接受扣车处理结果!只有选择第一项了。请问交警拒开事故认定单是否合理?在事故处理中是否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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