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摘要】A公司与B公司多年合作购销进口酒液生意。2014年,A公司欠C公司投资款约5000万元。
更新时间:2016-02-05 23:29:55
问题描述:
【案情摘要】A公司与B公司多年合作购销进口酒液生意。2014年,A公司欠C公司投资款约5000万元。2014年4月初,A公司资不抵债,涉嫌经济犯罪,债主纷纷逼债。为偿还C公司投资款,A公司欺骗C公司称:“A公司之前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总金额1亿元人民币的购买法国进口白兰地酒的《购销合同》,A公司已支付给B公司货款5000万元,但合同约定要付清1亿元才会发货。A公司想将1亿元的购酒合同转给C公司,由A公司代C公司支付5000万元(以抵投资欠款5000万元),余款5000万元由C公司支付,C公司与B公司重新签订购销合同。”为骗取C公司信任,证明A公司确已支付了5000万元给B公司,A公司故意伪造了13份没有实际交易的《网上银行电子回单》给C公司。B公司为做成购酒生意,签订购销合同,从中得到高额利润,伙同A公司欺骗C公司,开具了一份证明,证实B公司收到了A公司支付的预付款5000万元。C公司信以为真,随后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由C公司支付1000万元给B公司后,B公司要先发一批价格5000万元的货给C公司,然后再支付余款4000万元,发送剩余货物。实际上,A公司根本未与B公司签订过1亿元的《购销合同》(书面合同),也未支付5000万元给B公司,是为了骗取C公司信任。《购销合同》故意约定了明显虚高的货物价格,而C公司不内行进口酒价。B公司收到C公司支付的1000万元后,仅用其中的800万元左右便订购了所谓“价格5000万元的货物”,然后将货发送给C公司,C公司发现所送货物随附单证不齐后多次催促未果,于是认为上当受骗而报案。
请问:上述A、B公司的行为是否涉嫌合同诈骗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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