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武汉岀租车司机。2013.1.12联系到车贩子经介绍购买了一台2010.12.30开始营运的
更新时间:2016-02-01 11:41:39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武汉岀租车司机。2013.1.12联系到车贩子经介绍购买了一台2010.12.30开始营运的(东风雪铁龙凯旋)岀租车,费用是22万元整,每月向岀租车公司交3800元管理费。经岀租车公司同意后公司没给我开据和同也没给我办理过户手术,只是口头答应公司承认岀租车的经营权是我的并给我更改了原车主4万元的压金条。一直营运到2015.12.17日由于岀租车5年期限以到,岀租车公司给我免费更新(东风雪铁龙新爱丽舍)出租车。别人换车过程大概一个星期但我们公司给我拖了快一个月,期间我去找出租车公司。公司要求我签写一个,营运许可到期出租车重新许可承诺书。大致内容是,
本人本公司已对该出租车原承包期间的收费达成一致意见,并完成全部费用的清算,不存在任何经济纠纷。此承诺为本人本企业真实意见的表达。
出租车公司两次要求我签字画押,开始我没有同意。公司说你不签是,这就拿不到车。花了这么多钱我拖不起。授予公司的压迫,我把字签了。全武汉市大概有这样的1000位车主,武汉有17000台出租车,现在都在维权,像我这样签的这份协议,如果以后跟公司打官司,公司可以把这份协议拿着当证据吗?现在我也想维权,这份协议会成为我的绊脚石吗?如果可以我该收集什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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