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上个月在市妇幼保健院做的剖腹产。术后切口感染很严重,在医院足足住了二十天,切口还没完全愈合
更新时间:2016-01-31 20:38:47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上个月在市妇幼保健院做的剖腹产。术后切口感染很严重,在医院足足住了二十天,切口还没完全愈合就出院回家养了。未婚夫家看我感染后吃了很多苦,便去问医生怎么会感染之类的。医生为了推卸责任,变告诉他我以前做过两次人流,而导致这个手术术后感染(我叮嘱过医生两次人流病史不许告诉我未婚夫)。当他知道这个消息后,待我出院回家便大闹天宫,还打我,最后连宝宝都不要了,和我退了婚,让我瞬间变成了单身妈妈,并要回了订婚的礼金。请问,根据法律规定,医生未经过患者本人同意便泄漏患者隐私,给患者造成严重后果,医生是不是要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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