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份19点20分左右,我驾车正常行驶在机动车道上,在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于行人发生了交通
更新时间:2016-01-29 12:46:54
问题描述:
2014年9月份19点20分左右,我驾车正常行驶在机动车道上,在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于行人发生了交通事故,我行驶在机动车道左侧靠近中间双黄线,行人是通过了机动车道后,返回来到机动车道捡帽子,我行驶到此处时,行人撞到了我车右侧的叶子板上,并且把玻璃也撞了个洞,帽子正好留在玻璃上了,后报警后,县交警队认定同等责任,对方不服,复议后市交警队认定我是主要责任。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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