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人因非法集资被通缉逃跑,2014年3月银行起诉我们担保人
更新时间:2016-01-28 14:17:07
问题描述:
贷款人因非法集资被通缉逃跑,2014年3月银行起诉我们担保人偿还贷款,后来,公安发函给法院,说贷款人因非法集资在逃,与此人有关的事件暂停还是什么。原告此后一直没有反应。2015年9月,银行又在同一个法院起诉我们担保人,法院受理了,2016年1月开庭时银行没有出具新证据,无非是原来的诉讼再来一次。经律师提醒,我们去法院查上次起诉的处理结果才发现2014年4月,法院已经下了民事裁定书,说对于原告的诉讼不予受理。我的问题:一、请问银行过了十日诉讼时间,过了六个月申请再审时间,还可以在同一法院起诉吗?二、法院做法合理吗?三、贷款到期是在2013年12月,我们为贷款人担保是2012年12月至2013年12月,到目前为止,已经超过两年,银行还可以起诉我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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