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社保
更新时间:2016-01-26 10:27:33
问题描述:
我在2015年10月21日入职公司,试用期两个月,公司在2016年1月份的时候给我买了社保,因为公司是10月份注册的,所以社保就给员工从10月份开始投保,刚开始是跟我说每个月补交300元费用,现在跟我说前面三个月因为我没有转正,所以公司不给我出,我要自己付前面三个月全款,这样合理吗?本来公司从十月开始买社保就没有经过员工的同意就买了,现在却要自己承担全款。同时我打算离职,工作到2016年2月19日,因为公司这边买了2月的社保,公司说如果2月份没有做满一整个月的话2月份的社保或许也得我自己全额承担,我想咨询这是我应该承担的吗?还是公司方的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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