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2003年在北京买房,当时没结婚,我父母出了首付的70%
更新时间:2016-01-23 17:50:52
问题描述:
我弟2003年在北京买房,当时没结婚,我父母出了首付的70%,房证写的女方名,一年后才登记结婚,又过一年后还清贷款,我父母又付了应还贷款的70%,现在此房值150万,2008年又在买一房子,还是写女方名,我父母出资40万,此房现值50万。所有出资都有汇款单。多年来家里所有现金资产都由女方管理,现女方有外遇,有录音记录,女方起诉离婚,说并没有现金资产了。请问按新婚姻法,婚前的北京房产,写的女方名,是否归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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