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行政诉讼法关于行政诉讼时效规定是怎样的?
更新时间:2018-05-19 17:05:41
问题描述:
新行政诉讼法第46条关于行政诉讼起诉期限有了新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最后一句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做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我想知道这种5年的其他案件是一种怎样的情况。如果五年以后才知道做出的行政行为,怎么计算起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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