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追要欠款的风险(对方手里有欠条)根据欠条内容,王某某应向刘某某支付多少钱?
更新时间:2016-01-21 15:22:46
问题描述:
情况说明:
2000年左右,王某某单位集资盖房,王某某报名集资,刘某某(外单位,与王某某相识)与王某某达成口头约定,1万元好处费给王某某,并付了5万元首付款,5万首付款以借条的方式由刘某某给王某某,借条中内容只是说明王某某收到刘某某款项5万,关于房屋过户等问题未签订任何协议与合同。
首付款缴纳后,由于各种原因房屋开发被无期限搁置了。其后2-3年左右,由于个人原因,王某某请刘某某退出,对方未予理睬,后面数年间也多次提过让对方退出,刘某某听到后都是扭身边走,不给于理睬。但是上述描述内容,没有留下任何证据,均为口头交流。
由于开始未予对方签订任何形式上的书面合同或者协议来说明,王某某与刘某某之间约定了房屋买卖事宜,房屋开发停滞期间,王某某承担了房屋开发失败后,对方追要欠款的风险(对方手里有欠条)。2015年房屋开发有了新的进展,王某某缴纳了第二笔款项,刘某某方面提出异议,要求继续完成最初口头约定的房屋买卖意向。
刘某某方面多人多次电话威胁要拉条幅大闹王某某单位及家人,并威胁不让过好年。后来又电话王某某说如果拿不到房产,要求双倍赔偿6万元(5万首付+1万好处费)。
问题:1、从法律角度上,王某某收回房屋转让权,是否违法?承担什么民事责任?
2、从法律角度上,根据欠条内容,王某某应向刘某某支付多少钱?
3、从法律角度上,对方威胁内容是否造成了对王某某的侵权?
4、如果对方做出了拉条幅、大闹单位等侵权行为,王某某应做哪些事情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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