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裁员,不愿赔偿,用降薪降职手段逼员工走
更新时间:2016-01-21 21:25:01
问题描述:
房地产不景气,公司又开始裁员潮。本次裁员,公司只想裁员,不想经济赔偿。对高薪员工,采用降薪降职手段,让员工无面子,自己走人。公司口头回复降薪降职理由 “同岗位,你的工作能力不如谁。现在一个职位不能有两个人”。此事,当事人不接收降薪降职,希望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予以经济补偿。公司口头回复:“还没到要开你的时候,公司不会和你解除劳动关系。要么你自己走人。”请问,公司有无权利单方面强行降薪降职?另,如当事人不同意降薪降职,能否要求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予以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否应按照劳动法规定补偿,还是公司可以随便说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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